01 使用本站訂房系統訂房者,需同意支付所訂房房價總額的30%做為訂金,以確定保留線上訂房之房間與價格之權利。
02 您於網站上完成之信用卡付款,將立即由您所提供之信用卡帳號扣款。
03 透過線上訂房確認後,若您需要取消訂房或更改住房日期,請直接由網上取消後,再重新訂房。於完成再訂房的交易之下,所取消之相關費用則不予以收費。
04 飯店入住時間為下午3:00以後,退房時間為中午11:00以前。
05 登記住宿日當天若遇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拒因素,如因地震導致交通中斷、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,請於入住日起三日內(含當日),與訂房中心聯絡。
06 因飯店屬於公共場所,恕無法使用高空攝影機或任何高空攝影器材,及無法接受寵物進入。
07 即日起本飯店訂房收取之保證金(包含網路訂房及人工訂房),依照交通部觀光局於102年8月6日函頒「觀光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辦理。
本飯店訂房收取之訂金及取消訂房相關說明如下:
01 客戶訂房後,飯店將收取訂房房價總額的30%做為訂金。
02 訂房後若於入住前14日以上,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全額保證金,不收取手續費用。
03 若於入住日前10至13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70%。
04 若於入住日前7至9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50%。
05 若於入住日前4至6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40%。
06 若於入住日前2至3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30%。
07 若於入住前1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20%。
08 若於入住當日通知取消或未告知取消預訂者,則保證金將全額沒收不予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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